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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)(1 / 2)





  孟惊雁生在这长在这,就算他真瞎了,不用摸索都知道哪是哪。而且其实照不照都没差别,毕竟一切都被白布罩着,罩不住的也都贴着封条,一眼望过去,不是惨白,就是刺目的鲜红。

  但是他就像是自虐似的,坚持用手机照着亮,时常把这些白布封条看一看。哪怕受不住他们一下全拍进视野,也要一样一样把它们下面蒙着的事物在记忆里过一遍。

  大厅中间是一架有了年头的斯坦威,样子还是漂亮的,但是孟家没人会弹,只放在那做个摆设,早就没音准了。

  墙上施奈的《雨夜》旁边是岳长均写的逸兴遄飞,都是孟玉昆高价拍得的真迹。可惜现在也只是挂在白布底下吃灰,变成了准备折价拍卖的抵押品。

  红竹的多宝格也蒙着白布,孟惊雁走到它跟前,用手机的闪光灯对准顶上第一排左数第二个照过去,就从里头返过来一点微弱的蓝光。那是孟惊雁最喜欢的雀蓝杯,原先是一对儿,说是前朝宫里头流出来的玩意儿。

  他小时候常拿过来跟那个小影子一起玩,后来小影子走的时候杯子少了一个,宋玉兰那女人咬定了是小影子偷的,把小影子的行李拆了个乱七八糟,让他空着手走。

  其实在孟惊雁看来,那个杯子本来就算是小影子的了,给他拿走了不能算是偷。

  但孟惊雁还是很沉静地维护他:弟弟个子矮,他根本够不着,平常都是我拿给他。这次也可能是我忘在什么地方了。

  但那时候他根本没什么话语权,孟玉昆又只会在一边当和事佬。小影子三岁多的时候被孟惊雁的妈妈从福利院领养回来,在孟家待了一年多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。

  孟惊雁的妈妈一没,他就一天到晚就像个影子一样缀在孟惊雁后头,除了偶尔跟孟惊雁说一句语焉不详的话,在这个家里本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。

  所以哪怕他是孟惊雁在这个家里最后的光热,孟惊雁也明白自己留不住他了。

  那女人冷冰冰地指着门骂小影子是贼让他滚的时候,他向着孟惊雁张开手,很冷静地把他望着。

  孟惊雁那时候快十二岁了,所以他觉得自己明白好多事。比如他知道小影子能进孟家是妈妈一人主张的,孟玉昆本来就是模棱两可甚至有些微词。

  他还隐约知道那女人为什么要赶小影子走,她说他身上有治不好的病,会威胁到她儿子的健康。

  稍一推测他就会知道小影子是真的要走了,不是他能留住的,就站着没动。

  孟惊雁没抱他倒不是怕小影子有病,他是怕他要是弯腰抱了这个小影子,他咬着的牙关就刹不住眼睛后头滚烫的热泪。

  孟玉昆这辈子净说一些浑话,但是他有句话说得对,孟惊雁是个男人了,他不能哭着送小影子走。哭不丢脸,但是他怕小影子更难受。

  他记着小影子主动朝着他走过来,在女人有些歇斯底里的怒骂声中,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:梦儿,我救你。

  孟惊雁觉得自己能理解他,他是难受糊涂了,才没叫他哥哥,而是叫了他妈妈才会叫的乳名,他是想求自己救他,他是说错了。

  没过多久孟惊雁从班里同学那听说,孟宅附近的保洁工人在冻住的湖面上捡了个瘦巴巴的小男孩。大冬天的,那小男孩躺在湖面上抱着一块大石头,身上就一件旧毛衣,脏得都看不出颜色来了,人还没送到医院就咽气儿了。

  孟惊雁这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天,他从听见这个消息就开始不停地呕吐,最后胆汁都吐出来也没止住。记忆就像在那一天变成了实质,像是一种冰凉的液体,随着他的胃液和胆汁被他的身体遗弃。

  三天三夜反反复复的高烧让他开始遗忘,只是和小影子相关的事情,从名字开始,到他的模样和他的动作。

  孟惊雁从小就表现出一些过目不忘的天分,但是那一次,无论他怎样地拼命去挽留那些淡去的回忆,都像是想要挽住一个消逝的影子,最后只留下了那些琐琐碎碎的小事,和那一句没大没小的梦儿。

  分化成Omega之后,医生说他不能感受和释放信息素也都有是可能和那场高烧有关。

  孟惊雁觉得是他杀了小影子。他的几乎不怎么说话的,从早到晚黏着他的,连名字都被他忘了的小影子。

  别的他都不后悔,因为他知道自己人微言轻力不可及,但是他后悔自己为什么吝惜最后的那个拥抱。

  在反复的自我质疑中,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为了不让小影子伤心,还是单纯的想证明自己是个男人。

  小影子死的时候抱着石头,是不是把石头当成他了?这种后悔慢慢发酵出了各种不同的东西。无数个黑暗的夜里,孟惊雁都在噩梦里大汗淋漓地醒来,耳畔还回荡着一个委屈的小声音:哥哥为什么不抱我?

  这种由懊悔、自责、愤怒、焦灼编织而成复杂情绪,最终融化成了一根极为细小却面目全非的尖刺,卡在他的心窦上,让他的心脏跳一下就疼一下,让他寝食难安又让他遍寻不获。

  孟惊雁望着白布后头那一星几乎微不可见的蓝,那根刺又开始作祟,看不见的疼痛从胃开始,自上而下地拼命地挤压着他,像是要把他肺里的空气都驱逐,可是他一滴眼泪也没有。

  因为没意义。

  孟惊雁转身走进黑魆魆的浴室,衣服从身上滑下去。空气中氤氲着半凉不热的水汽,在皮肤上激起一阵阵的鸡皮疙瘩。水是半温的,他摸出一块肥皂从头打到脚,又飞快地冲干净,就当是把这操、蛋的一天冲走了。

  第二天没到五点,孟惊雁的闹钟就响了,他飞快地洗漱完穿好衣服。等他出门的时候,于晨的二手索纳塔已经在门口打哆嗦了。

  孟哥,快点上车,我给你带了个肉夹馍!于晨是个圆脸,还带着一副圆形的玳瑁眼镜,显得他格外圆润。他的嗓门很洪亮,要不是孟宅没什么近邻,肯定有人得告他扰民。

  孟惊雁锁好大门,快步上了副驾驶,哪怕现在日子比不得从前了,于晨总觉得孟惊雁还是怕冷,按着他的老规矩,把车里的温度调得不低。

  孟惊雁接过于晨递过来的早餐,低头看了一眼:最近不是得降脂吗?

  于晨噗嗤一笑:孟哥,你最近照过镜子吗,你现在哪儿还有脂可降啊?演那个情场失意的男二号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。今天上午是场硬戏,我这经纪人当得不大合格,不能给你争取多好的资源,但是早饭我总得让你吃上。

  其实孟惊雁心里很清楚,他没有好资源的问题根本不出在于晨。孟家出了事,墙倒众人推,多少人急着和这个飞快塌陷的大漩涡撇清关系,生怕和孟家扯上一星半点关系。